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pg电子麻将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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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林业局
2021年六安市林业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3.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六安市林业局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2.六安市林业局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
3.六安市林业局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
4.六安市林业局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5.六安市林业局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
6.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表
7.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8.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9.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10.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11.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3.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项目支出表
14.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0.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发〔2019〕6号)文件规定,六安市林业局主要职责是: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9号)和《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六发〔2019〕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 市林业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定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指导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公益林划定落界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草原的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草原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全省湿地保护相关标准,组织编制全市湿地保护规划。指导开展全市防沙治沙等荒漠化防治工作。
(四) 负责推进林长制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和改革规划,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承办市级总林长、总督察长、副总林长、副总督察长、省林长制办公室等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市级林长制办公室工作。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落实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规定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自然保护地。组织、指导、监督全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编制全市自然保护地规划,贯彻执行自然保护地标准,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承担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湿还草,指导监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的实施,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和实施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良种选育、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救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控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控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市级国有资产,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各县区市级以上林业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和草原发展的经济调节建议,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的实施。
(十三)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科技、教育和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林业科技项目的组织指导和实施。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六安市林业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包括六安市林业局本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包括六安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六安市林业工作总站和六安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编制46个(其中:行政编14个,参公编0个,事业编32个),实有人数99人(其中:在职44人,离休0人,退休55人)。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着力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打造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亮点。大力推进《六安市林长制改革总体规划(2019-2025)》和示范区建设方案实施,持续深化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裕安区4个省级示范先行区创建,总结、提升、推广12个体制机制创新成果,着力在公益林、商品林“五绿并进”机制上分类突破,加快形成具有六安特色的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成果。
二是以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建设为抓手,创新思路增绿增效。深入分析新政策影响和六安发展实际,适应新形势开展国土绿化,以提升质量为核心,深挖造林绿化空间,大力开展桃、油茶等经果林的更新改造,促进成片造林和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国土绿化水平和森林质量同步提升。紧密结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迎检工作,探索国土绿化新机制,丰富全民义务植树参与形式,鼓励群众、主体自主造林,确保超额完成省下达的营造林任务。
三是坚持底线思维,实行最严格的管理保护森林资源。扎实开展森林督查,确保违法图斑行政案件查处、刑事案件移送、林地回收、植被恢复“四到位”;严格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松材线虫病五年攻坚计划》和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下达的防治任务,充分发挥各级林长作用,推进和完善“三个责任人”制度,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趋势。全面落实森林防火火源管控“四化”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决定》,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基础上开展规划编制、勘界定标,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切实提高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水平。
四是谋划高质量发展现代林业经济,助推乡村振兴。立足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的战略定位,以全要素、全产业链和差异化思路推动现代林业经济发展。调整优化全市林业产业布局,加大油茶、经果林、林下种养殖、中药材、木竹加工、花卉苗木、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集群和经营主体、品牌市场培育力度,开展油茶产业提升专项行动,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助推乡村振兴。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1.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1)
2.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表(附表2)
3.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表(附表3)
4.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表(附表4)
5.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总表(附表5)
6.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表(附表6)
7.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7)
8.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8)
9.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附表9)
10.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附表10)
11.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附表11)
12.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附表12)
13.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项目支出表(附表13)
14.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附表14)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626.71万元,较上年增加33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6.71万元,占 77.16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00万元,占 22.84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城乡社区支出600万元,占22.84%;农林水支出1927.12万元,占73.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1万元,占2.17%;住房保障支出42.68万元,占1.62%。
二、关于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6.71万元,较上年下降567万元,下降21.86%,主要原因是市森林公安转隶市公安局基本支出减少及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6.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67万元,下降 21.86 %。主要原因是市森林公安转隶市公安局基本支出减少及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资金减少。其中:农林水支出1927.12万元,占95.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1万元,占2.81%;住房保障支出42.68万元,占2.1%。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预算无,较上年减少8.66万元,下降 100%,主要原因是市森林公安转隶市公安局,无提前下达森林公安转移资金。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1年预算无,较上年减少8.66万元,下降 100%,主要原因是市森林公安转隶市公安局,无提前下达森林公安转移资金。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预算56.91万元,较上年减少26.8万元,下降 32.02%,主要原因是市森林公安转隶市公安局,人员划出。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56.9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较上年减少26.8万元,下降 32.02%,主要原因是市森林公安转隶市公安局,人员划出。
(三)“农林水支出”2021年预算1927.12万元,较上年减少520.59万元,下降 21.27%,主要原因是市森林公安转隶市公安局基本支出减少及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资金减少。其中:1、“行政运行”预算509.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所属预算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24.95万元,下降19.71%,主要原因是市森林公安转隶市公安局,人员划出;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23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业务经费。较上年减少43.64万元,下降15.95%,主要原因是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业务经费项目资金减少;3、“森林培育(林业)”预算1173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和全民义务植树。较上年减少337万元,下降22.32%,主要原因是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项目资金减少;4、“林业防灾减灾”预算1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物资储备项目资金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预算42.68万元,较上年减少10.95万元,下降 20.42 %,主要原因是市森林公安转隶市公安局,人员划转。其中:1、“住房公积金”预算42.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较上年减少10.95万元,下降 20.42 %,主要原因是市森林公安转隶市公安局,人员划转。
三、关于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8.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50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9.6万元、津贴补贴47.9万元、奖金5.57万元、伙食补助费15.84万元、绩效工资92.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6.9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1.93万元、住房公积金42.6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9.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2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工会经费4.2万元、福利费0.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24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8.96万元、生活补助5.2万元、医疗费4.6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1万元。
四、关于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00万元。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00万元。
五、关于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关于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六安市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626.7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6.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0万元、农林水支出1927.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68万元。
七、关于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组织收入800万元,部门可支配收入2626.71万元,增加33万元,增加1.27 %,原因主要是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八、关于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626.71万元,较上年增加33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08.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018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改革发展支出等。
九、关于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21年共安排项目支出5项,资金总额2018万元(包括所有资金),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618万元,无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800万元,无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无纳入特设户管理的其他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安排600万元,无政府债券收入,无转移性收入,无上年结转结余。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林业改革及森林资源培育管护经费项目支出1400万元,项目类型为产业发展支出。其中: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800万元、政府基金收入安排60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省〈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 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的通知》(六办发〔2018〕41号)、《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办发[2019]18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意见》(六政[2017]79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17]85号)、《安徽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安徽省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省重防指《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安徽省松材线虫病系统防控方案》、《省重防指关于切实做好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
项目内容:安排资金1400万元:①支持重点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500万元:支持项目5个(油茶丰产高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个、油茶加工研发及品牌创建项目1个、森林旅游康养特色村建设项目1个、竹产业优化转型升级建设项目1个、林下生态平衡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个),每个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②创建森林城镇8个,每个补助资金10万元,计80万元;③古树名木保护修复50株,每株补助资金2万元,计100万元;④支持各县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建项目共13个,每个补助资金30万元,计390万元。⑤义务植树资金30万元。⑥林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资金300万元,努力实现无疫情乡镇(林场)10个,每个奖补资金30万元,计300万。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委托业务费3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7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2、林业改革发展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230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23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8〕2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51号)、《关于举办2019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的通知》(组委发【2019】2号)、《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19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招商引资和参展工作的通知》(林种函【2019】414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保护森林资源意见的通知》(六政办秘[2013]112号)、《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实施意见》(六政〔2017〕79号)、《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发[2017]2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27号)、《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六安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指挥部的通知》(办〔2018〕72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8〕26号)、《六安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更新购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财行 [2019]272号)。
项目内容:共230万元,其中:①2021年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宣传、督查、迎检、档案资料建设工作经费100万元;②林木种苗工程项目监管、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推广林业实用新技术、适生新品种、对食用林产品质量检验及品牌建设林木种苗监管与林业科技服务15万;③2021年中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大会六安市特装展馆展厅设计、制作、施工、馆内布置等15万;④森林资源督查、天然林保护工作督查、打击破坏兰草、映山红等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对县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对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线路租用、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性进行宣传等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经费30万;⑤开展全市案卷评查集中评查会议、法制宣传等林业法制建设经费5万;⑥开展中央、省、市级林业项目的评审,春季、秋季造林核查,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核查等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工作经费15万;⑦开展林长制督查、巡查、林长制工作宣传、会议等林长制工作经费15万;⑧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普查、防治检查、督查、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召开专项防治工作会议、开展防治技术培训、推进检疫执法检查的常态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经费15万;⑨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监督检查,及时救护、放生野生动物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经费8万;⑩更新林业改革发展业务专用车辆1辆12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办公费17万元,印刷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1.6万,差旅费29.7万元,维护费3.6万元,租赁费30.6万元,会议费5.5万元,劳务费12万元,委托业务费8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万元,邮电费5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12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42.8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3、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项目支出15万元,项目类型为运转维护费。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15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信息、救灾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87号)。
项目内容:共1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物资储备。
项目起止时间:2021年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物资储备15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4、提前下达2021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293万元,项目类型为专项业务费。其中:转移支付安排293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0〕1621号)。
项目内容:共293万元,其中:①林长制考核奖励及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综合奖补资金280万元,主要用于林长制改革和林业增绿增效工作。②现代林业发展资金13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林业科技创新项目。
项目起止时间: 2021年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3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年初尚未细化,需在预算执行中申报细化方案,经批复后执行。
5、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付80万元,项目类型为基本建设支出。其中:转移支付安排8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资环〔2020〕1380号)。
项目内容:共80万元,主要用于裕安区国有林木良种场良种培育项目。
项目起止时间: 2021年1月至12月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万元。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无。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年初尚未细化,需在预算执行中申报细化方案,经批复后执行。
十、关于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21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27 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 1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2021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六安市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9.17万元,较上年减少21.13万元,下降21.07%,主要原因原因是机构改革市森林公安局人员划转至市公安局。其中:办公费18.2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工会经费4.2万元、福利费0.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较上年减少21.13万元,下降21.0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市森林公安局人员划转至市公安局。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六安市林业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7.8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六安市林业局固定资产总金额339.77万元,较上年减少221.3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217.63万元、专用设备88.46万元、其他资产33.68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21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用车0辆。
2021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所有专项资金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部门预算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共3个,涉及预算资金1645万元。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重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表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pdf
表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pdf
表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pdf
表四、部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pdf
表五、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pdf
表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pdf
表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pdf
表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pdf
表九、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pdf
表十、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pdf
表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pdf
表十二、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pdf
表十三、项目支出表.pdf
表十四、六安市林业局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pdf